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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廠面臨拆遷,停產停業損失能主張賠償嗎?

一、企業工廠面臨拆遷,停產停業損失能主張賠償嗎?

企業工廠面臨拆遷,停產停業損失能主張賠償嗎?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各地方停產停業損失計算標準:

1、以被拆遷房屋總價值的一定比例計算

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業的,屬於營業用房的,拆遷實拖單位應當給予不超過拆遷補償款8%的補償;屬於非營業用房的,應當給予不超過貨幣補償金額5%的補償。

2、按房屋面積計算

3、根據經營收入、利潤等指標計算

有些地方依據納税情況,依據納税能夠推算出每年的基本利潤。

4、協商確定,或者評估計算

如果被徵收房屋出租給他人,房屋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則停產停業損失實際上是房屋承租人的損失。根據《徵收條例》的規定,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給予房屋被徵收人,按照條例規定,房屋被徵收人是指房屋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