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及安置補償的正確程序是怎樣的?
1、建設項目確定——具體建設項目由發改部門審批。由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年度利用計劃和建設用地標準,對建設項目進行審查,提出建設用地預審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時,必須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2、土地徵收申請、審查——建設單位持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項目用地申請,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逐級上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3、批准徵收土地——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權限,做出批准徵收土地的決定。
4、徵收土地公告——徵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未依法進行徵收土地公告的,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5、徵地補償登記——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6、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7、聽取意見——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8、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徵地補償方案——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9、支付徵地各項費用——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督促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徵地補償、安置費用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予以公佈。
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及安置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
計算被徵收的耕地的補償款時,參照以下公式: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規定。
依照上述規定支付的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的標準。”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土地補償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
2、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助費
法律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因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款的計算標準各地區有其具體規定。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
計算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時,參照以下公式: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被徵收的耕地數量÷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每公頃(十五畝)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依照上述規定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償費的標準。”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
-
國家電網佔用農民土地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國家電網佔用農民土地,需要對農民進行賠償,費用有以下幾個:1、土地補償費;2、青苗和附着物補償費;3、安置補助費;4、徵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等等。對於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徵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另行制定。法律依據...
-
企業拆遷應該選什麼,安置補償還是貨幣補償
一、企業拆遷應該選什麼?安置補償還是貨幣補償?依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拆遷人選擇怎樣的補償方式由被拆遷人自行決定,企業應該依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貨幣補償指的是房屋徵收過程中,徵收方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為基礎,對被徵收方以...
-
山東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以及拆遷流程是什麼?
一、山東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
-
房屋徵收申請行政複議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徵收申請行政複議期限是多久不服房屋徵收行政複議期限是知道房屋徵收決定以後的60天之內。《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