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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給別人的錢要不回來如何處理

遇到對方拖欠欠款不還的情況,如果有證據的話,可以去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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