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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給朋友的錢怎麼要回來

一、借給朋友的錢怎麼要回來?

借給朋友的錢怎麼要回來

朋友之間借錢不還,又沒有借條或欠條,這是法律與道德之間存在的漏洞所造成的。

沒有借條或欠條,也就沒有任何證據,法律也沒有辦法。對方還是不還,只能憑藉他的良心了。

因此,借錢一定要有借條或欠條,這不僅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也是為了防止發生變故和對方遺忘的好辦法。如果有欠條,對方不還錢,就可以起訴對方,即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了。

另外,在沒有借條或欠條的情況下,最好能跟對方達成還款協議。前提是,對方必須合作,能就還款事項籤一份協議書,如還款時間,是分期付還是一次支付;以及還款日期和對方簽名。對方到期不還,就有證據起訴了。

二、追討債務時遇到困難怎麼辦?

解玲還需系玲人。債權人對於自己的債權是要格外慎重處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況,還是可以依法採取一些補救措施的。

若是超過了時效未要求債務人履行的債權,則可採取一些適當措施,如可以要求債務人補充一個還款協議,約定何時再還,若債務人不願書寫,則可採取錄音的方式,將債務人同意繼續履行的講話錄音固定。曾有一個債權人因債務人未書寫書面欠條,只得採取電話聯繫方式,將電話內容錄音。並以此為證據起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贏了官司。

如果時效過後,債務人又同意還款一部分,則一定要接受,因為債務人同意還款的行為,視為同意履行,則債權人的時效,實際上又得到了保證,還可以繼續要求對方還款。

也有時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債務人可能為逃避債務,遠走他鄉,債權人無法法找到他,那怎麼辦呢,其實債權人這時仍可以提出訴訟,按我國法律規定可以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由法院作出判決,債權人申請執行,待債務人出現後或是發現他有財產存在,是可以執行的。

有時債務人因為各種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國,這時債權人還是可以提出訴訟的,債權人作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訴,並由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作出判決並申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您把錢借給了所謂的朋友,但是其事後根本就沒有還錢的這種想法,那也不要感覺礙於朋友的面子不好意思要。這樣也就正應了當事人的想法,但像是開頭講到的沒有任何的欠條作為證據的話,那在要錢的時候就要講究一些技巧,但是,想要打官司要回借給朋友的錢,也得看借了多少錢,很可能打官司來要錢,付出的代價有些得不償失。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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