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別人欠的錢要回來
1.協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錢不還的,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可以協商分期還款等。該種方式比較便捷,但是沒有強制執行力的保障。
2.訴訟方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索要無果,可以攜帶身份證、户口本、起訴狀和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支付令: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來索要欠款。該種方式成本較低,但是容易失效繼而轉入訴訟方式。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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