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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貨款的證據包括什麼呢?

拖欠貨款的證據包括什麼呢?
律師解析:一、拖欠貨款的證據包括:
1、雙方身份信息,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或户口本等,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其主體登記資料。
2、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如買賣合同、協議等。
3、證明債務人欠款的證據,如發貨單、簽收單據等。
4、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5、其他證據。
二、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