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可以債權債務轉讓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和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除外。
法律、法規並不禁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只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不得轉讓,債權人向第三人轉讓債權並通知債務人的,債權轉讓合法有效,債權人無須就債權轉讓事項徵得債務人同意,但是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就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
不安抗辯權適用要求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不安抗辯權的適用要求分別是:雙方當事人簽訂了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有先後的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的債務已經屆滿清償期;先履行義務人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證明相對人無能力履行債務;後履行義務未提供擔保;法定其他要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應當先...
-
在情形可以法定解除合同的
律師解析:法定解除合同的情況:(一)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二)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法...
-
起訴欠款人是否必須到户籍地?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不是必須到户籍地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沒有約定的話一般是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訴的,如果欠債人在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起訴。如果雙方有借款合同,借錢給對方的時候有轉賬憑證的能證明合同履行地,也可以...
-
借款先付利息的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