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確的債權債務可以轉讓嗎?
一、不明確的債權債務可以轉讓嗎?
不明確的債權債務不可以轉讓,在進行債權轉讓的時候,簽訂協議要寫清楚具體的金額,利息是可以由法院來進行計算的。而且債權往往具有不確定性特點,貸款人只轉讓從債權而不轉讓主債權的,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一份債權金額可以分次轉讓,單筆並無金額限制,但任何一筆轉讓,都應當通知債務人,一份債權多次轉讓,按照通知的先後順序,通知在先的發生法律效力。如果出現了超額轉讓債權,根據通知的先後順序,債權轉讓通知在先的先行受償,剩餘的份額按照通知順序受償;如出現不足受償,且受讓人又全額支付轉讓款的,受讓人可要求轉讓人退回不足部分轉讓款。現行法律並無任何規定可以保證受讓人確信受讓的債權是否超額。
二、借貸債權轉讓行為條件
借貸債權轉讓行為,必須符合:
(1)必須在保證期限內轉讓。貸款人將債權轉讓給他人,必須在保證期限內完成,這是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的時間條件。如在保證期間屆滿後在轉讓債權,因保證人已經不在承擔保證責任,就不可能代為清償借款債務。
(2)必須在原保證範圍內轉讓。因保證人只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所以,貸款人轉讓債權不能超出原保證債權。貸款人可以超出原保證債權範圍轉讓債權,但保證人對超出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超出原保證債權範圍轉讓債權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是借貸債權數額超出原保證債權數額。
二是從債權超出原保證範圍,如原民間借貸保證合同沒有約定保證利息和實現債權費用,但在借貸債權轉讓時一併轉讓。對超出原保證範圍的轉讓債權,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3)轉讓借貸債權中必須有主債權。這裏有兩個主要原因:
一是借貸主債權是必保內容,加之借貸債權轉讓通常都是主債權和從債權一併轉讓,或者只是轉讓主債權,而不可能只轉讓從債權而不轉讓主債權;
二是從債權往往具有不確定性特點,如利息和實現債權費用,只有到一定時候才能明確具體數額,而在主債權轉讓時往往不確定,這就給轉讓帶來不確定性。因此,貸款人只轉讓從債權而不轉讓主債權的,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只有已經明確的債權或者債務,在經過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同意之後,才可以將其轉讓,故此任何不明確的債權不得轉讓。對於任何非法轉讓的,不具有司法效力,債務主體可依舊向之前的債權人履行義務。依法轉讓的,債權、債務也都同屬於第三方。
-
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有效嗎?
一、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有效嗎?1、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不一定有效,事後補寫的借條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寫。借條有兩種,一種是交付憑證,一種是結算憑證。那麼事後補寫的借條,則是結算憑證。此類借條應當寫清何人何時借款多少數額等內容,這樣的借條則為有...
-
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還需還錢麼
一、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還需還錢麼需要。擔保人一般需要承擔還款責任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第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借款人無力還款,擔保人要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若是一般保證,則需要經過法律程序後,借款人仍...
-
借錢不還在哪個地方起訴
一、借錢不還在哪個地方起訴(一)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合同中約定了去哪個法院起訴的,應該去約定好的法院起訴;(二)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去哪個法院的,您可以選擇到以下法院起訴:1、被告(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向經營居住...
-
甘肅借錢不還怎麼辦規定2022
一、甘肅借錢不還怎麼辦最新規定《民法典》對借錢不還的規定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