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方與借款方區別
概念不同。出借方是借貸合同或借用合同中,將貨幣或實物交付給借用人所有或使用,並按照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收回等值貨幣或同種類、數量、質量的實物或者取回原物的一方當事人。借款方是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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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處理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
律師解析: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的,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的轉移行為。有下列情形的債務人可以行使撤銷權:1.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2.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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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還錢能不能向保證人要錢呢
律師解析:債務人不還錢,可以向保證人要錢。如果是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是連帶責任的,保證人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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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可以申請仲裁嗎
律師解析:可以申請仲裁,但是雙方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是不予受理的。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簽訂書面協議,自願將糾紛提交雙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決,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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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債務糾紛官司應該要多久
律師解答:一般六個月。律師解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人民法院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那麼就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另外,如果人民法院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就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最後,如果存在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那麼就要由本院院長批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