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方和借款方的區別
出借方是借錢給別人的人。
借款方是債務人,債務人,與“債權人”相對,債務人是債之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是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與"債權人"相對。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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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不適用合同的繼續履行
律師解析:對於非金錢債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採取繼續履行的方式:1、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比如基於人身信賴關係產生的合同和提供服務的合同,包括委託、合夥、僱傭等基於信任關係的合同,以及表演等依賴於當事人的特殊技能的合同。2、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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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拘留欠債人一年是兩次嗎?
律師解析:債務糾紛,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拒絕償還,債權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院可以行政拘留債務人兩次。被處拘留後,有能力償還依然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可不是每年拘留的問題,是要追究刑事責任,被判刑罰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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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期間債務人能免於違約責任嗎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所以不是免去違約責任,民事訴訟期間債務人有違約行為的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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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轉讓債權人同意才行麼
律師解答:是的。律師解析:債務轉讓必須經債權人同意。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使第三人成為新的債權人時,必須把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情況通知債務人向第三人(新債權人)履行。否則,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對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