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失蹤後向誰討回欠款
蒐集債務人的財產線索,如可以執行的不動產,動產等。可以到債務人住所地法院起訴,申請法院查封其可以執行的財產。公告送達法律文書。如債務人所欠債務是其夫妻共同債務,可以主張其配偶承擔還款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公司欠款是不是法人代表簽字並蓋章就一定有效
律師解析:公司欠款是不是法人代表簽字並蓋章並非一定有效,只有符合下列條件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欠款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欠款合同的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欠款合同的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
-
民間借貸有效期能有約定嗎
律師解析:民間借貸有效期可以依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債權,訴訟有效期是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在借款合同中,債權人和債務人可以約定履行債務義務還款日期,此時借款訴訟的訴訟有效期是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遭受損害...
-
借錢不還可以申請仲裁嗎
律師解析:可以申請仲裁,但是雙方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是不予受理的。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糾紛發生之前或發生之後,簽訂書面協議,自願將糾紛提交雙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決,以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當事人...
-
欠債人的死亡賠償金是否用還債
律師解析:欠債人的死亡除非獲得賠償金的家屬同意,否則不能用來還債。欠款人生前欠下鉅額債務,或有意外事故不幸去世獲得大筆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是對欠款人親屬的精神補償不是欠款人的遺產,債權人是沒有權利要求以死亡賠償金來償還欠款的。債權人只能要求用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