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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如何向失蹤的丈夫討債

在丈夫這樣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對於妻子來説是非常難以處理的,那麼可以進行討債的行為之一就是進行法院的追訴,把債務討回來,獲得相應的利益補償。
其一,直接向法院起訴追索借款。只要證據證明該借款存在,法院就會立案受理
其二,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妻子如何向失蹤的丈夫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