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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物是什麼

留置物是什麼
律師解析:留置物是指債權人已經合法佔有的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時候,債務人可以進行留置並且優先受償的財產。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留置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佔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
第四百五十四條
債務人可以請求留置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行使留置權;
留置權人不行使的,債務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留置財產。
第四百五十五條
留置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