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追加配偶最新規定
夫妻債務律師解答8.36K
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沒有明確可以在執行程序中直接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人,也沒有明確可以在執行程序中直接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本律師認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通過審判程序來認定,不能由執行程序認定。因為如果夫妻共同債務可以通過執行程序認定,那沒有參加訴訟的配偶一方就失去了利用一審、二審和審判監督程序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機會,這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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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能逃避債務嗎
不能。如果該債務是經過夫妻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認可,或者該債務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並不因離婚而不承擔債務;如果該債務是一方個人債務,即便是婚姻存續期間,也只是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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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債妻子沒有簽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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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打借條會受法律保護嗎
民法典並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為借款合同的主體。同時,我國現行其他法律也未禁止夫妻之間在婚內相互借款的行為,根據私法領域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法理,夫妻間婚內訂立借款合同是可以成立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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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債務怎麼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