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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超過一年還有責任嗎

擔保人超過一年還有責任嗎
律師解析:沒有責任了。
超過擔保期限的,擔保人不需要再對債權承擔法律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應當在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一旦保證期間屆滿,其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