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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里加保證人怎麼寫?

一、借條里加保證人怎麼寫?

借條里加保證人怎麼寫?

借條里加保證人應當寫清楚保證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況,並且由保證人簽字確認。

1、借條載明的借款真實合法,擔保人自願對借款承擔保證責任的就有效。

建議明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方式及擔保範圍,比如寫明連帶責任保證人,保證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償還,留下擔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一個身份證複印件),簽字捺印。

2、在借條上只需要寫明擔保人的姓名或者連帶保證責任人都是可以。

(1)連帶責任保證是由保證人與主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證方式。作為保證方式的一種,當事人應當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連帶責任保證方式。但我國《民法典》規定,如果保證人與保證權人對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作出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2)由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着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均負有全部清償的責任。

(3)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一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二、民間借款借條上的擔保人應承擔什麼義務

1、如果借條上只有擔保人的簽字,則為連帶保證。

2、連帶保證的,保證人與主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即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並要求其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3、法律沒有規定擔保的最長期限。但有一些限制性的規定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在當代的社會,為了保證債務人能夠履行債務,所以很多情況之下如果出具借條的話都會要求提供擔保人,這個時候擔保人是可以在借條當中簽字確認表明自己對於上述的一些債務來進行擔保的,當然了擔保的話是有期限方面的規定,可以在借條中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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