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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欠條怎麼寫有效是否需要寫證明人

民間借貸中,借款欠條是一個很重要的憑證。但通常由於當事人在書寫時的不注意,而導致了借款欠條是無效的。那麼究竟借款欠條怎麼寫才會有效力的?在借錢欠條當中是否必須要有證明人呢?請大家閲讀l本站小編帶來的下文了解。

借款欠條怎麼寫有效是否需要寫證明人

借款欠條怎麼寫有效是否需要寫證明人?

1、 要合法。

2、 除簽名外,如果數額較大最好有當事雙方手印。

3 、寫明還款期限比較保險。

4 、應當寫明未按期還款時,借款人應當有賠償額外金額等懲罰約束條款。

5 、寫明借款人,債權人,借款時間,數額等明細。

至於是否需要寫證明人,這不是借款欠條生效的要件。因此,寫不寫都可以。

相關法律知識:寫欠條的注意事項:

一、借錢給他人應當收集借款證據,即要求借款人打欠條。

也許有人説,借錢出去,當然有欠條了。其實,現實中,很多人因礙於親威、朋友、同事的面子,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打欠條。如何處理人情世故問題呢?從法律角度講,如果出借人確有個人原因不願意要求借款人出具書面憑證,可以考慮以下途經:

1、通過銀行轉賬。

這是借款他人的首先方式。一旦出借人將自己名下的賬號款項轉到借款人名下的賬户,那麼這個記錄將被銀行記錄。如果產生糾紛,那麼出借人很容易通過銀行打“賬户流水”的方式收集書面憑證,用以證實借款的事實。另外,萬一借款人遺失了欠條的重要憑證,也可以通過到銀行打單的方式收集憑證。

2、錄音取證。

錢是通過現金方式借出去了,借款人又沒説不還,還款日期沒有着落。怎麼辦?這個時候,出借人手上沒有欠條憑證的話,應當考慮錄音了。在糾紛沒有發生前,出借人通過電話催促借款人還款,借款人很容易在電話裏承諾借貸關係。這樣,出借人就取得了第一手證據材料。

二、欠條應當註明出借幣種、出借日期、還款日期、利息計算方法。

1、如果出借幣種不是人民幣,則必須註明出借幣種,如美元、港幣。不註明幣種的,均視為幣種為人民幣。

2、出借日期是證明借款時間的重要要素之一。

3、還款日期是計算利息、計算訴訟時效的重要要素。如無還款日期且無約定利息,則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償還利息。

特別提示:一旦約定了還款日期,出借人必須注意收集在還款日期之日起兩年內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的證據。如兩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借款人書面承認借款事實、確認還款計劃等。如出借人無前述證據,則兩年訴訟時效一過,欠條變成“裸債權”,即這種債權將面臨不被法院支持、保護的風險。

4、利息必須明確約定,但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如上文,如無利息約定,出借人不能計算利息,但約定了利息應當參照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超過4倍的部分無效。

三、欠條應註明借款人身份資料。

實務中,筆者接觸大量欠條發現欠條只有借款人姓名,無相應的身份證信息,而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的信息,這樣造成訴訟困難。因此,在寫欠條時,出借人應當督促借款人寫明身份證號碼,地址,同時複印借款人身份證留底。

另外,如借款人是已婚的,出借人還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結婚證複印件,實務中,借款人可以根據夫妻繼存期間個人債務屬於共同債務的法理,將借款人及其配偶列為被告,從而防止“夫妻串通逃債”,多一重保障。

四、欠條約定管轄便於提交訴訟效率,減少訴訟成本。

欠條發生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呢?實務中因無約定由哪個法院管轄,法院一般將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為管轄法院。但筆者在東莞多年,發現廣東流動人口特別多,很多欠條中的借款人均是非廣東省人員,筆者接觸民間借貸案件,從未發現欠條有管轄約定,而出借人在東莞生活工作,大多也不願意花費時間精力到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少數提起訴訟的,成本也相對較高(外地的差旅費等)。對此,筆者建議出借人要求借款在欠條註明借款地,如借款地為東莞市東城區某小區,同時另外註明:借款發生糾紛時,由借款地人民法院管轄。這樣,明確了管轄法院,有利於出借人在借款地主張債權。

由於欠條是關係到自身利益的事情,所以大家在出具欠條的時候一定不能馬虎大意,要按照欠條的正規書寫方式來書寫,同時還需要注意欠條的一些書寫事項,這樣才能保障書寫處理的欠條是合法有效的,也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是你因此產生了什麼法律糾紛的話,可以聘請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解決。

標籤:借款 欠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