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因債權人下落不明
債務債權2.65W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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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下落不明時債務人怎樣履行債務
債權人下落不明,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標的物提存後,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債權人可以隨時領取提存物,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後歸國家所有-
為逃避債務惡意離婚怎麼處理?
一、為逃避債務惡意離婚怎麼處理?為逃避債務惡意離婚將會導致債務承擔方面的問題,對外部不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通過假離婚分割財產的手段逃避債務、規避法律的行為,屬無效民事行為的範疇。因為行為人的行為具有以下四個特徵:(一)意思表示不真實;(二)惡意串通、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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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未通知駁回起訴可以嗎?
一、債權轉讓未通知駁回起訴可以嗎?可以,如果沒有通知的,則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仍可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未通知債務人並不影響該轉讓在債權人(讓與人)和受讓人之間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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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擔保人必須還錢嗎?
一、借款擔保人必須還錢嗎?借款擔保人不是必須還錢,應當根據保證期限和保證的類別來判斷。借條是的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要按約定償還借款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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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出現借款合同糾紛的,處理的方式如下:(1)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討債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2)調解法。討債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並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