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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轉移有哪些條件?

一、什麼是債務轉移

債務轉移有哪些條件?

所謂債務轉移是指合同義務的轉移由第三人代為履行,第三人取得債務人的法律地位,債權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權利請求,第三人應對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承擔法律責任。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第五百五十三條、第五百五十四條規定了債務轉移的特徵,即:

1、合同主體已經變更,第三人成為了合同的當事人;

2、債務人轉讓義務時必須經過債權人同意;

3、在第三人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債權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請求承擔責任,而不能向原債務人請求承擔民事責任。

二、債務轉移的條件是什麼?

債務承擔必須以合同的方式進行,依其簽訂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債務人與第三人(承擔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經債權人的同意:

(2)承擔人與債權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經債務人同意;

(3)債務人、第三人及承擔人三方共同或分別達成債務轉讓協議。

三、什麼是第三人代為履行

第三人代為履行,又稱履行負擔,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與債務人協議,由第三人代債務人清償義務,第三人並未取代債務人的地位,債權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請求履行義務,債務人也應對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承擔責任。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條規定了第三人代為履行制度的法律特徵,即:

1、第三人表示代替債務人清償義務或者與債務人達成代替其清償義務的協議;

2、第三人是合同的履行主體,不是合同的當事人;

3、第三人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時,應由債務人承擔責任。

標籤: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