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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跑了怎麼辦?

在債務人欠錢不還的情況下有多種情況,有的是惡意轉移自己的財產,而有的則是直接跑了消失。那麼實踐中,要是債務人在欠錢後跑了的話,此時債權人該怎麼辦,如何來討債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解答。

欠錢跑了怎麼辦?

一、欠錢跑了怎麼辦?

方法一: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

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方法二: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方法三: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二、欠錢不還起訴時需要哪些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貸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貸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以上就是關於債務人欠錢跑了的具體解決辦法,希望能夠幫助各位債權人順利的追討回欠款。要是在這個過程中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

標籤: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