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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欠錢不還的人跑了怎麼辦?

一、法院判了欠錢不還的人跑了怎麼辦?

法院判了欠錢不還的人跑了怎麼辦?

法院判了欠錢不還的人跑了此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後,給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依法罰款拘留,同時凍結被執行人賬户,並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實施信用懲戒。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二、債務糾紛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材料?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在民間借貸中,債權人最擔心對方欠錢不還,或者是跑路不見。這種事情發生後,其可以向債務人家屬催收欠款,或者將對方告上法院。若是債務人是在法院判決之後才跑的,那麼此時由於並沒有履行還錢的義務,也沒有履行法院的判決,故此是會受到被拉入信用黑名單等的處罰的。

標籤:法院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