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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還錢給擔保人可以嗎?

一、借款人還錢給擔保人可以嗎?

借款人還錢給擔保人可以嗎?

是可以的。出借人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借款,也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借錢不還可以要擔保人還錢,如果保證人在合同中約定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償還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民間借貸應要求提供擔保。擔保是出借方為了保障履行債權而採取的一種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擔保,將來實現債權才能有更好的保證。在民間借貸中,常見的擔保形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保證擔保,一種是抵押擔保。

二、擔保的方式有什麼?

(1)保證

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

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上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

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上的規定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5)留置

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上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浴。

借款人可以把錢還給擔保人,擔保人需要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的擔保年限是6個月,在保證合同中有明確約定保證時間的,也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民間借貸需要提供擔保,有兩種常見的擔保形式,一個是保證擔保,另一個是抵押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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