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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債務債權,債權債權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債務債權?債權債權是什麼意思?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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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是什麼意思

債權,“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係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物權相比較,債權具有下列特徵:

(1)債權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義務的一定行為;而物權的客體只有物。

(2)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權只是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則是不確定的。

(3)債權無追及力,而物權有追及力。債權可因發生根據不同分為因合同發生的債權、因侵權行為發生的債權、因不當得利發生的債權以及因無因管理髮生的債權等;因債權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權和多數債權;因債權人之間的責任關係可分為按份債權和連帶債權;因債履行選擇性可分4簡單債權和選擇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