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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現金借條可以起訴嗎?

一、 打的現金借條可以起訴嗎?

打的現金借條可以起訴嗎?

打的現金借條可以起訴,憑藉條可以到法院起訴,只要滿足民事訴訟中的起訴條件就可以,借條是可以作為開庭時的證據。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民事訴訟開庭流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有關借款矛盾和糾紛,是屬於民事訴訟案件,是需要根據實際的訴訟請求來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的,特別是對於借條是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的,法院可以對借條中的相關內容進行審查認定,但如果借條無效的,則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標籤:現金 借條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