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以前借款現補借條可以嗎?

一、以前借款現補借條可以嗎?

以前借款現補借條可以嗎?

以前借款現補借條是否可以可以協商進行認定,如果雙方同意就是有效的,只要在借條里加上補寫的原因就可以了。借條的內容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時間、借款金額、支付方式、借款利率、借款用途、還款時間、還款方式、違約責任、何種方式解決違約。最後加上補寫的原因。

二、借條應該怎麼寫?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借款人是個人的,必須親筆簽字,由他人代簽的借據法律效力會產生爭議。比如張三借款籤李四的姓名,會給貸款人帶來法律困擾。

2、借款人的姓名:要求寫全稱,與身份證一致,最好不要寫借到張姐、李哥等代號,以免主張債權時候出現障礙。

3、寫清楚借款金額:比如人民幣多少元,用大寫、小寫的形式分開寫,小寫大寫金額要一致,以免字跡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額發生爭議。

4、還款期限:對於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 寫清楚還款期限:利:債權人到期以後就好順理成章的向債務人催要還款。弊:債權人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

5、利息:民間借貸,有約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雙方的約定履行,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利率的,視為無利息貸款。在債權人另行主張還款並支付利息之日之前,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的收回。

6、還款方式:是一次性還本還息,還是分期還本還息,什麼期限還多少,需要明確寫下來。

7、落款:借款人簽字、擔保人簽字食指按印,同時要寫全日期(年月日)。

借條的書寫,是需要由雙方協商進行認定的,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合法的借條應當由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字才可以具備法律效力,但在司法實踐中,還可以存在借條矛盾和糾紛,這種情況是需要根據司法途徑來進行判決處理的。

標籤:借條 借款 現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