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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老闆做事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給老闆做事欠錢不還怎麼辦?

給老闆做事欠錢不還怎麼辦?

若形成了勞動關係,則要在考慮時效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若不是勞動關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1、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欠款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對於做了事情而不還錢的話,就要看雙方到底是形成了什麼關係,勞動關係與債權關係兩者所處理的方式是不一樣的,但前提也一定要在訴訟的時效之內保障自己的權益,如果超過了時效,就代表着自己勝訴權利會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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