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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轉讓未經債權人同意

合同轉讓未經債權人同意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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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債務人同意,債權人可以轉讓債權嗎

並不需要債權人同意,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向外轉讓股權是企業的經營行為,如果向外轉讓明顯低於正常的市場價格,可以行使撤銷權。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債權人的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