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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的主要擔保方式有哪些

如果沒有為債權債務設立擔保,很多有資金貨幣的人不可能放心大膽的將資金貨幣貸給他人,可是法律規定的債的主要擔保方式有哪些呢?債的擔保又有怎樣的法律效力?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

債的主要擔保方式有哪些

一、債的主要擔保方式有哪些

1、保證:是指第三人(保證人)與債權人(被保證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

2、抵押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用自己特定的財產向對方當事人保證履行合同義務的一種保證方式。

3、定金:是指為確保合同履行,一方向對方支付一定的貨幣的保證方式。當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當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留置: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由於對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對已經佔有的對方財產採取的扣留處置的一種保證方式。扣留期限屆滿,對方當事人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時,留置人有權依法變賣扣留的財產,並從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

二、債的擔保的效力是怎樣的

債的擔保的效力是指擔保依法成立所具有的對當事人的法律約束力。主要體現為:當擔保一經成立,即在擔保人和主債當事人之間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1、擔保當事人的權利

擔保當事人的權利主要包括:請求權、抗辯權、追償權、免責權、佔有權、支配權、優先受償權、轉質權、使用收益權等。

2、擔保當事人的義務

(1)債權人的義務。就債權人來説,應承擔的主要義務:一是及時督促主債務人履行義務;二是要妥善保管或返還擔保物或有關權利證書的義務。

(2)擔保人的義務。就擔保人來説,應承擔的義務主要是:在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時代為清償債務的義務;及時轉移擔保物或有關權利證書給債權人的義務。

債的擔保有以上的法律效力,在此法律效力之下,雙方的權利都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而債的擔保的五種方式,則是給了約定雙方以更多的選擇餘地,可以更好更合理的促成合約的達成!但是我們應該注意的是,這些都應該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綜上可知,法律規定的債的擔保方式主要包括了四種,分別是保證、抵押、定金以及留置,詳細的內容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債權有相應的擔保的話,那麼對債權人來講是比較有利的。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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