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行使的條件有哪些?
一、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
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是指債務人應當行使、能夠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權利。所謂應當行使是指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已到期,若不及時行使,則權利可能消滅或喪失;能夠行使是指債務人客觀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債務人客觀上消極不作為,而不論其對該不作為是否有過錯。怠於行使必須是債務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權利,如果債務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當或結果對債權人不利,債權人也不得主張代位權。否則,就是對債務人的不當干涉。
二、須債務人履行債務遲延。
一般來講,對尚未屆至履行期的債權,債權人有無不能實現債權的危險難判定。此時允許債權人行使代位權,難免導致債權人權利濫用,對債務人頗不公平。故債務人的債務履行期未至,不發生債權人代位權。但是,即使債務人的履行期限還未到,債權人為保存債務人權利的行為,如申報破產債權,仍然可以代位行使。如果這時候還不允許債權人代為保存權利,則權利就會消滅。
三、須有保全債權的必要。
我國《民法典》中僅以“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視為保全的必要。法律設立代位權制度的唯一目的是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如債務人現有財產足以清償債務,債務人直接以強制執行來實現債權即可,沒有必要行使代位權。
通過上文我們可以知道代位權行使的條件主要有這麼幾個,概括來説就是債務人不按時還款甚至惡意拖欠欠款;債務人一邊拖欠債務一邊放棄自己的債權,這種情況債權人即可請求法院採取保全債務措施,以自己的債權為限行使代位權。
-
婚內賭博欠債能要求幫忙償還嗎
財產關係存在於我們生活當中的方方面面,同時也與人身關係息息相關,婚姻關係的締結與解除、繼承的發生、親子關係和撫養關係的存在都會影響財產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在處理人身關係時,也需要格外注意涉及到的財產關係。每個人都希望能夠通過努力來增加自己的財產...
-
趙XX與鍾XX民間借貸糾紛民事一審案件民事判決書
原告:趙XX,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區。 委託訴訟代理人:李曉豔,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訴訟代理人:付X,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鍾XX,男,****年**月**日出生,漢族,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 原告趙XX與被告鍾XX...
-
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訴訟時效是六個月。在六個月之內法院需要對案件做出判決結果。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法...
-
借錢給別人擔保人要還錢嗎
一、借錢給別人擔保人要還錢嗎1、借條是的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要按約定償還借款的義務。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