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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別人貼告示怎麼辦?

一、欠錢不還別人貼告示怎麼辦?

欠錢不還別人貼告示怎麼辦?

不違法但是不提倡。如果對方欠你的錢到期不還,建議你通過法律途徑解4102決,不要採取極端方式。你可1653以直接申請法院向他發出支付令,令他還錢。

申請支付令在訴訟上叫督促程序,適用於金錢債務和有價證券債務,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應該明確,債權人有比較充分的證據,如有欠條、借據等。並且,一方是單純地享有權利,另一方是單純地負有義務,雙方不是互相有債權債務。此外,欠債人應在國內居住,住所明確,以便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符合這些條件,債權人就可以寫出申請書,附上證據,向法院請求發出支付令,不需起訴。

支付令發出以後,對方如在15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如在15日內提出異議,支付令即自動失效。債權人此時只能起訴,通過打官司來要債。

二、 欠錢不還怎麼辦?

債務人欠錢不還的,債權人可以起訴處理。起訴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係存在的證據

主要有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銀行流水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於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現實生活中很多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就會想出各種招式來要求其還錢,甚至有拉橫幅,貼告示的行為,但是這些行為還是不提倡。

標籤:告示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