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民間借條與欠條的區別

民間借條和欠條是生活中經常見到的條據,雖然差別僅為一字之差但是其含義卻大不相同,所謂借條,是出借的人為證明其所借出之物或者錢款的證明之條據,是來表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借用或者借款的憑證;欠條則是債務人向出借人證明尚未償還或者尚欠某物或者錢款的證明,是一般用來證明債務和債權的關係。

民間借條與欠條的區別

民間借條和欠條是存在區別的,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應在什麼情況下來進行借條和欠條,在借條中,借條一般是存在着資金或者某些具體流動實物的,但是欠條是沒有這種情況的。當出借的人將正在,或者剛剛把物品借用給別人時,人們為了確認這個狀態才因此進行加以固定;而欠條則是表示出借人的東西被使用或者佔用的情況下產生的,而這種情況是已經存在了的,所以欠條的目的就在於確認這種情況的存在。兩者的側重點存在不同,在借條中一份完整的借條應該載明借款的雙方、數額以及還款時間還有借款借物的用途等,而欠條一般只是記載錢款的人以及數額等的基礎信息,不會寫明還款的日期等問題。

欠款和借條總的來説其效力是一樣的,借條與欠條的時限是相同的都同為三年,在民間借條中,從借條標註的日期和還款期限的時間算起,當其超過三年而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情況下,法院將不再具有保護作用。當沒有按約定時間進行還款的,出借的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其訴訟的時效以出借人主張日期的次日算起。當出借人在出具借條以後20年以內沒有主張該權利,那麼訴訟的時效則不再進行起算。欠條在與借條同等訴訟時效的情況下,已經進行標註清還借款的日期開始算起,如果沒有標明全部清還的日期的情況下,那麼訴訟的時效則會從欠條成立時間的第二天開始算起。

標籤:民間 借條 欠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