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抵押共同債務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擔保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一般來説,擔保行為是個人行為,應該認定為個人債務。
1、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這裏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概念,夫妻共同債務或稱家庭債務是為了共同生活或者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該債務的形成從本質上講其目的是為了家庭,或者説家庭已經或應該從該債務行為中獲益。
2、所謂債的擔保是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法律措施。其種類有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人的擔保是個人信用擔保,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是表明對其履行債務的懷疑,是表明對其個人信用的懷疑;而債權人接受債務人提供的擔保人的擔保,是表明對擔保人監督或連帶履行債務能力的肯定,同時也是對擔保人個人信用的肯定。債權人不可能接受一個自己根本不認識、不瞭解的人作為擔保人,更不可能接受一個自己明知其個人信用很差的人作為擔保人。這是常識。
而夫和妻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人格,兩個人的個人信用我們也不能劃等號,不能説認可了夫的信用,也就認可了妻的信用,更不可以説夫和妻的信用存在必然連帶關係,這顯然是荒唐的。再者,根據民法和婚姻法原理夫和妻的財產關係有連帶關係,也有相互獨立部分,連帶的部分其連接點(連接因素)就是家庭共同生活。
3、根據合同相對性理論,夫和妻一方的個人行為所產生的法律上的義務也不應該涉及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4、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將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前提是:為了日常家事。如果夫妻一方的行為是為了日常家事,那麼適用民法基本原理表見代理規則,推定為夫妻共同行為。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極大擴張了夫妻雙方的意思自治能力,促進了經濟交往,同時也有利於婚姻家庭生活的便利,減少了婚姻生活的成本,維護了民事交往的安定性和穩定性,保護了善意第三人和交易安全。但如果過分擴大日常家事代理的範圍,同樣會危及家庭財產關係的穩定,不恰當加重一方的經濟風險承受能力。所以夫妻的負債行為應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範圍內,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舉債,當然不能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
如果借條寫好了錢沒有收到怎麼辦?
一、如果借條寫好了錢沒有收到怎麼辦?寫了借條沒拿到錢就需要把錢或借條拿回來,借條是需要證據的“三性”方可生效。所謂證據的“三性”,即:(1)證據的客觀性,是指證據作為已發生的案件事實的客觀遺留,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現存在。(2)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
-
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出現借款合同糾紛的,處理的方式如下:(1)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討債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2)調解法。討債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並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
-
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
一、擔保人承擔還錢嗎,怎麼規定的?擔保人要不要替債務人清償債務,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是正常債務的,債務人不還款的,擔保人需要清償債務。《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
借條沒有還款曰期起訴算不算逾期?
一、借條沒有還款曰期起訴算不算逾期?借條沒有還款期限,長期不還去法院起訴不是逾期,債務人未在借條中寫明具體償還日期的,只是屬於雙方對此債務的履行約定不明。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依照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