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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崗位

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崗位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權債務能抵消嗎

債務相互抵銷,是指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又互享債權,以自己的債權充抵對方的債權,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等額內消滅。

債務相互抵銷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互享債權。抵銷發生的基礎在於當事人雙方既互負債務,又互享債權,只有債務而無債權或者只有債權而無債務,均不發生抵銷。

(2)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權債務,均須合法,其中一個債為不法時,不得主張抵銷,

(3)按照合同的性質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債權不得抵銷。

當事入主張抵銷的,必須以意思表示為主,該意思表示以口頭或者書面通知對方時發生效力,對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通知到達其法定代理人時發生效力

債的抵銷依其不同的發生根據,可分為法定抵銷與合意抵銷。其中,法定抵銷由法律規定其構成要件,法定抵銷的抵銷權性質上為形成權,依有抵銷權的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法律效力。而何以抵銷因重視當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約束,當事人須就抵銷達成一致,即可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