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是否可以只簽訂借款合同
一、借貸是否可以只簽訂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民間借貸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願意”借款的“合意”。
根據《民法典》規定,民間借貸的借款合同屬於實踐性合同,自出借人(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才生效。
完整的民間借貸關係至少包括以下兩個要素(步驟):
首先,雙方當事人簽訂借款合同,表明雙方之間達成了借款的“合意”;
其次,出借人將借款提供給借款人,由借款人接收。能夠證明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證據有銀行轉帳或者借款人親筆書寫的“收條”、“欠條”、“收據”之類的收款憑證。
因此,理論上只有“借款合同+收款憑證(包括銀行轉帳憑證)”這兩個要素才能充分證明借款的“合意”和已經“提供”了借款。
當然,日常生活中簡單的做法是在借款合同或者借條、欠條、收條上寫明借款人已經收到了借款;否則只有借款合同只能證明雙方達成了借款“合意”而不能證明您將款項交付給了借款人,借款合同(借條)還尚未生效。
不論採取何種民間借貸形式,都必須將借貸雙方的借款“合意”和借款人已經收到借款事實這兩個方面要素用書面形式體現出來,以免發生糾紛。
二、民間借貸是否需要約定借款用途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條款之一,但不是必備條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因此,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作用:
(一)出借人可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發現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對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借款人如果虛構借款用途或者隱瞞借款用途而騙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民間借貸的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同時在必要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
一般來講,只要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借款合同的內容,那麼這樣的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換言之,這種情況下之前的借款合同也是可以的。當然,要想借款合同對自身利益提供保護,則就需要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小心注意。
-
債權人起訴借貸合同糾紛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債權人起訴借貸合同糾紛流程是怎麼樣的1、債權人需要寫起訴書,起訴書的內容包括原告、被告信息,訴訟的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等內容;2、債權人需要收集民間借貸糾紛的證據。如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提交起訴書、證...
-
韓XX、陳XX等民間借貸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河南省伊川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1)豫0329民初2804號原告:韓XX,男,漢族,1969年11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伊川縣。委託訴訟代理人:張洪麗、李XX,河南XX律師。被告:陳XX,男,漢族,1979年9月30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被告:武XX,女,漢族,1980年6月27日出生,住河南省伊川縣。原告...
-
未成年子女的債務父母有責任要償還嗎?
電視上有很多關於大學生借校園貸無力償還而跳樓自殺的事件,有些雖然沒有自殺但是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告訴父母,讓家長承擔債務的情況,很多老人出於愛的原因,掏空家底為子還債。“校園貸”本身也是有些不合法的,因為有高利貸的性質,我們身邊其實很少人會接觸,但是對於現...
-
沒有借條只有委託協議是否可以主張債權?
一、沒有借條只有委託協議是否可以主張債權?沒有借條只有委託協議是可以主張債權的,只要有相關的憑證,證明雙方之間存在這真實的借貸關係完全是可以的。借款合同和借條都是證明借貸關係成立的憑證,有借款合同沒有借條的,不影響出借人主經債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