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寫的借條多久內可以報警?
一、脅迫寫的借條多久內可以報警?
1、脅迫寫的借條隨時可以報警,強迫寫欠條可能涉嫌搶劫罪或敲詐勒索罪,司法實踐中按照敲詐勒索罪處理的概率較大。如果當場使用暴力並當場佔有了他人財物,則肯定是搶劫。
2、有欺詐、脅迫情形下寫的欠條無效,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即可立案,這個要結合實際情況考慮。這種情況因為不存在真實的借款關係,應當可撤銷的。但是必須要有證據,證據也可以事後取得,比如錄音等。根據法律的規定,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達成的協議,受到威脅一方有權申請法院撤銷。因此,你可以在事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被告法院所在地提起撤銷之訴,要求法院撤銷你在受脅迫時出具的欠條,如果所述之事屬實,法院會撤銷該借條,只是需要你向法院提供你被脅迫的證據。如果欠條被撤銷,也就不發生法律效力了。
二、被脅迫下寫得借條有效嗎?
1、正常情況下是無效的。一般情況下,如果不能證明借條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寫的,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如果想要避免承擔清償責任,就要提供證據證明是在被脅迫寫下的。
2、如何證明當時自己是被脅迫寫下借條?
(1)被脅迫寫下借條後,要及時向打110報警留案底,報案記錄可以作為證據。
(2)與對方溝通,找第三人在旁邊作證,證明自己是被脅迫的;
(3)與對方接觸時隨身攜帶輕便錄音錄像設備,將受到脅迫的事實及時拍錄取證。
三、法官主要從哪幾個方面證明借條無效?
1、對雙方陳述和對證人證言的審查。
2、對借條形式的審查。
3、公安機關的報警記錄。
四、哪些借條法院不支持?
1、過期借條。從法律上講,沒有借條過期的説法,只有過了訴訟時效的説法。正常的債權債務關係有3年的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將不予支持。但在3年內,只要債權人主張過債權,訴訟時效就將重新計算。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自己曾多次向對方討要借款,訴訟時效未過,可以到法院起訴。
2、賭桌借條。因賭博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實際上是以合法的借條形式來掩蓋違法的實質,這種借貸關係不應受法律支持和保護。
3、傳銷入會費。介紹別人加入傳銷組織,為收取入會費讓別人打下的借條,名義上是借款,實際上雙方之間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間借貸關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護。
4、撕毀的借條。被撕毀的借條作為證據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書證原件,可採信度較低,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
5、借條複印件。只持有借條複印件,不能與借條原件進行核對的確認借款真實性,且被告對借條不予認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被脅迫書寫的借條屬於可以被撤銷的借條,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的撤銷時效是一年,此時效從撤銷事由消失之後開始計算。若他人脅迫自己書寫的借條之中註明的借款金額過大,那麼也可以帶着借條到當地的公安機關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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