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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中的還款日期到了不還可以起訴對方嗎

一、借條中的還款日期到了不還可以起訴對方嗎

借條中的還款日期到了不還可以起訴對方嗎

1、欠條過了還款日期後欠款人沒有按約定還款: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欠款人。需要自注意的是,應在欠條過了還款期限後2年內起訴。

2、欠來條過了還款日期仍然有效。

3、起訴的同時,注意申請財產保全,以便在判決生效後就可以執行到百位及時拿到款項。

4、如果是過了還款日期後、又已經超過2年:有些麻煩了度,此時朋友不還,向法院起訴也可能被駁回,需要想一些其他辦法使欠條的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才能再通過法院要回這筆錢。

5、目前的情況知,建議先持欠條找朋友索要,協商不成時道,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到期後2年內注意起訴就行了。

二、借錢不還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1、到了還款日期仍未還款的,若借條中約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滯納金等,最終債務人可能要承擔除本金、利息以外的違約金。

2、若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後經判決你仍不還款的,有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而被列入“黑名單”。這會債務人今後生活中的貸款、出行等行為帶來不便。

3、單純的民間借貸一般夠不上刑事責任,但若債務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則有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三、借錢不還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

借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違反了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八十八條 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

《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沒有錢還跟有錢不還是兩種概念。如果沒有錢還的情況下,在得到人民法院或者是債權人的同意下,可以分期償還,那麼是沒有法律責任的;但是如果有錢不還的,人民法院判決之後還不還的,人民法院會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