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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還款日期能更改嗎?

一、借條還款日期能更改嗎?

借條還款日期能更改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條到期後債務人與債權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還款的日期,變更後應該寫一張新的借條,但不能單方面變更。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相關規定:

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六百七十八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借條有錯別字、同音字有效力嗎

我國的文化博大精深,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如果借條上有錯別字、同音字的話,要是有心人想要賴賬的話,那麼可能就會拿錯別字、同音字説事。不過,借條屬於借款合同,合同有沒有效力得看滿不滿足法定的條件:

1、借條雙方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就是雙方能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2、打借條就是為了借錢,不是贈與或是別的意思。

3、不管是什麼合同,一般都要求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具備某一特定的形式,就是現在有些合同口頭上説好就能夠生效,而有些合同是必須得經過書面簽名才能夠生效。

所以,按照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借條只要滿足上面的條件,那麼即使借條上有錯別字、同音字也並不當然影響效力,你可以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另外,要是無法用上述方法確定真實意思,還可以藉助匯款記錄,或是參與你們借貸的第三人做證人,間接地證明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

不過,你在判斷借條的效力的時候,你還需要注意會不會是無效合同。按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條就是無效的: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借條中名字與身份證上的姓名不一致怎麼辦

一般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從權利人可行使權利之時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間內主張過要求對方還款,或者對方承諾過還款,訴訟時效中斷並重新起算兩年訴訟時效。但從借款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護。當借條中名字與身份證上的姓名不一致時,債權人就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這兩個姓名為同一人。如可通過所在派出所、居(村)委會出具一張證明。如果有見證人在場,可以找見證人作證,以證明這兩個姓名是同一人,以此來認定借貸關係的存在。若沒有見證人,也可申請筆跡鑑定,以證明借條的真實性、關聯性。

如果借條快到期了,想要更改還款日期,債務人與債權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還款的日期。但是不能單方面更改還款日期,單方面更改還款日期則該借條不具有法律效益。變更還款日期之後應該寫一張新的借條,並且符合債務人與債權人的真實意思,這樣才能成功更改還款日期。

標籤:借條 日期 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