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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時打下的借條上借期是還款日期?

一、借款時打下的借條上借期是還款日期?

借款時打下的借條上借期是還款日期?

借款時打下的借條上借期是還款日期,借款條的有效期其實就是借款條的訴訟時效,這點在進行訴訟的時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當事人超過借款條的訴訟時效再起訴的話,那麼就會喪失勝訴權。

1、借款條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條寫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款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兩年。

3、借款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4、借款條屬於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

二、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一十一條 【合同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在日常生活當中,民間借貸關係很容易產生一些糾紛,比如説因為對方不予還錢,那麼此時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但是有訴訟時效的規定,也就是三年的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借條上面所説明的借錢屆滿之後就可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