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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的債務人,債務人可以向擔保人追償嗎

債務人的債務人,債務人可以向擔保人追償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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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沒錢還擔保人可以起訴債務人嗎

可以。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保證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為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所做的一種擔保,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應當通過採取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的方式設立,保證最重要的特點就是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