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欠款追討

被繼承人債權債務解決範圍有哪些

被繼承人債權債務解決範圍有哪些
律師解析:被繼承人債權解決範圍:
被繼承人本身的合法債權。
被繼承人債務解決範圍:
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承擔的損害賠償債務;
被繼承人因無因管理之債的成立而負擔的償還管理人必要費用的債務;
被繼承人因合同之債發生的未履行的給付財物的債務。
如買賣合同中應當給付但未給付的債務,債務合同中應當向債權人償還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
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