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申報債權的範圍有哪些?
在破產法規中,如果發生企業或者個人破產的情形,需要進行債權債務關係的清算。此時,需要破產企業或者個人的相關債權人進行破產債權的申報。但是,很多人對於破產債權的申報範圍都不是很明確。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有關規定供您參考。
可申報的債權要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須為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請求權。給付標的為勞務或者不作為的請求權。不能申報,但是,因它們的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而產生的賠償請求權,為可以申報的債權。
(2)須為以債務人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此處的債務人財產是指受破產程序拘束的財產。故信託財產或者根據法律規定不受破產程序拘束的財產,不是此處所稱的債務人財產;以這些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不得申報。至於請求權所指向的財產是債務人的一般財產還是特定財產,不影響申報的資格。因此,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和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均在申報之列。
(3)須為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成立的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至於債權的到期時間,不影響申報資格;根據破產法的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案件受理時視為已到期。
(4) 須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請求權。因此。對債務人的罰款等財產性行政處罰,不得申報。在企業破產清算的情況下,債務人財產最終將歸屬於債權人;此時若執行對債務人的財產性行政處罰,事實上處罰的是債權人,這樣既不能達到行政處罰的目的,又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在破產程序終結後,如果債務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繼續存續,處罰機關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原來的處罰決定。
(5) 須為合法有效的債權。
因此,以下債權不得申報:
②訴訟時效已經屆滿的債權;
③無證據或者證據為虛假的債權、有相反證據證明為虛假的債權(申報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債權,在補足證據前推定為不得申報)。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債權被申報的,管理人有權提出異議。申報人堅持申報的,管理人可以在債權表中另頁記載,井載明所發現的問題,以供債權人會議作出決定。必要時,管理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確認。
以上五個方面的內容就是關於破產債權申報範圍的相關規定。對於破產債權的申報是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應該積極的主張,否則過了債權申報的期限,債權的實現可能就會遇到相關的阻礙。如果你還是不確定債權申報範圍的規定,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解答。
-
為逃避債務惡意離婚怎麼處理?
一、為逃避債務惡意離婚怎麼處理?為逃避債務惡意離婚將會導致債務承擔方面的問題,對外部不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通過假離婚分割財產的手段逃避債務、規避法律的行為,屬無效民事行為的範疇。因為行為人的行為具有以下四個特徵:(一)意思表示不真實;(二)惡意串通、損...
-
債權轉讓未通知駁回起訴可以嗎?
一、債權轉讓未通知駁回起訴可以嗎?可以,如果沒有通知的,則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仍可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未通知債務人並不影響該轉讓在債權人(讓與人)和受讓人之間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
-
借款擔保人必須還錢嗎?
一、借款擔保人必須還錢嗎?借款擔保人不是必須還錢,應當根據保證期限和保證的類別來判斷。借條是的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要按約定償還借款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
-
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出現借款合同糾紛的,處理的方式如下:(1)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討債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2)調解法。討債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並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