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什麼是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

你知道什麼是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嗎?你清楚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具體是如何管轄的嗎?關於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的內容,本站小編已經整理好了有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介紹。

什麼是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

一、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概念

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案件,是指債務人、債權人對於管理人編制的債權表記載的債權有異議,請求管理人予以更正,而管理人不更正的,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請求確認債權的民事訴訟案件。有擔保人的債權,擔保人對於債權表記載的與其有關的事項也可以提起債權確認訴訟

二、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管轄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21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案件的訴訟標的均涉及債務人所負擔的債務,應由受理債務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的適用範圍

《企業破產法》

第二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八條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編制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

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無異議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

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於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的內容,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裏,希望能夠幫助你更加深入的瞭解相關知識。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其他的疑問,不妨來電具體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盡快為您做出解答。

標籤:糾紛 債權 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