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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債權人債權轉讓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破產債權人債權轉讓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權人怎麼申報破產債權


1、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提交債權證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報人應當提交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和債權證明。

申報的債權有財產擔保的,應當提交證明財產擔保的證據。

2、人民法院在登記申報的債權時,應當記明債權人名稱、住所、開户銀行、申報債權數額、申報債權的證據、財產擔保情況、申報時間、聯繫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況。

已經成立清算組的,由清算組進行上述債權登記工作。

3、連帶債務人之一或者數人破產的,債權人可就全部債權向該債務人或者各債務人行使權利,申報債權。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其他連帶債務人可就將來可能承擔的債務申報債權。

4、債權人雖未在法定期間申報債權,但有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並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蔘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破產債權必須依法申報和確認,才可以通過破產清算程序實現債權,可是破產債權的構成條件是什麼,是不是任何債權都會在企業破產時成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又該怎麼申報破產債權呢,需要帶哪些材料,破產債權的清償順序又是怎樣的,要是在這方面有所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