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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供的債權申報材料有哪些?

申報債權簡單的來説就是指的在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的時候,在受理破產申請之後,債權人需要申報債權。那麼應提供的債權申報材料有哪些?這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內容。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帶來關於應提供的債權申報材料的詳細內容。

應提供的債權申報材料有哪些?

一、破產債權有哪些?

1、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

2、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3、破產宣告時尚未到期的債權;

4、因破產宣告而解除經濟合同造成對方當事人經濟上損害的部分;

5、雖有財產擔保但其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價款且未清償部分;

6、票據發票人或背書人被宣告破產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前,保證人代替被保證人清償債務的部分都列作破產債權。

二、債權申報主體

債權申報主體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個人,債權人為法人的應當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以向管理人證明自身的主體資格,並向管理人説明代理人有權進行債權申報等事宜。

三、應提供的債權申報材料

1、債權申報書

(1)寫明債權發生的時間、原因、金額、有無財產擔保、是否申請抵銷、是否為連帶債權等。債權人為擔保人的,寫明擔保成立的時間、擔保的方式、被擔保的主債權情況、被擔保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擔保的範圍、擔保期間、財產擔保的擔保物情況、代替債務人清償的情況等;債權人為連帶債務人的,寫明連帶債務發生的時間、原因、金額、代替債務人清償的情況等。

(2)對破產企業擁有多筆債權的,逐筆申報。

2、債權證據材料

(1)債權產生或存在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判決書等,債權人不能僅提供明細賬,應將記賬用原始憑證全部複印或出具書面説明;

(2)債權受償情況的證據材料,如進賬單、抵償協議等;

(3)債權沒有超過訴訟時效或申請執行期限的證據材料。

3、如計算利息,應附詳細的計息清單(利息計算至 破產企業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

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5、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營業性債權人提供)。

6、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有效的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的提供)。

7、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綜上可知,債權申報需要提供債權申報書、債權證據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以及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有效的身份證明等的材料。希望大家在準備材料的時候一定要多多留心,不要落下什麼材料。如果您還需要了解關於申報債權的其他相關法律內容,您可以在本站向在線的專業律師進行提問。

標籤:申報材料 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