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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能否主張利息,如何計算欠款利息

一、欠款能否主張利息,主張欠款利息的條件

欠款能否主張利息,如何計算欠款利息

1、欠款上的還款時間

(1)“欠條”中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從約定的還款期限開始計算,如果沒有中止、中斷情形的話,為2年,超過兩年你就喪失了勝訴權。

(2)如果“欠條”中未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從欠錢之日起開始計算為2年。

2、欠款上的具體條款內容

根據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八十條明確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你們的口頭約定利息,法院會認為是無息借款,判定只還本金。

但借款人逾期不還款,可以追究逾期以後的逾期利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規定,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借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可以得到法院的部分支持。

二、如何計算欠款利息

實踐中,欠款數額往往以欠條的形式確定。根據欠條內容的不同,對欠款利息的處理方式也應有所不同:

1、欠條中明確約定了利息計算方式的,應當依照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從其約定。

2、欠條中約定了付款期限但未明確約定利息,期限屆滿後就利息進行了專門約定的,欠款的本質自雙方約定利息時起發生了變化,已由欠款轉化為借款。既然是借款,則約定的利率就不應高於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3、欠條中約定了付款期限但未明確約定利息,事後也未就利息作出專門約定的,當期限屆滿後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要以付款期限為界:期限屆滿前,債務人佔有使用債權人的資金系基於債權人的許可,為合法佔有,期間產生的利息對債務人來説不構成不當得利,因此債權人對此期間的利息請求權因其未作約定視為自願放棄而喪失;期限屆滿後,債務人應當履行還款義務卻不履行,其對債權人資金的繼續佔有毫無根據,由此產生的利息應屬不當得利,債權人自然可提出主張。仲裁庭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4、未約定還款期限,亦未約定利息計算方式的,債權人可隨時請求還款,在第一次主張權利後,如債務人未履行義務,則其對債權人資金的佔有由合法變為非法,債權人請求償還本金及利息,理由正當,應予支持。欠款利息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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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利息 計算 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