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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偷税漏税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一、個人所得税偷税漏税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個人所得税偷税漏税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個人所得税偷税漏税會被判處執行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個人所得税屬偷税漏税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年終獎金個人所得税計算方法

納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税。

(一)年終獎個人所得税計算方式: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5000元時,年終獎扣税方式為:年終獎*税率-速算扣除數,税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税所得額”對應的税率。

2、當月工資低於50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税=(年終獎-(5000-月工資))*税率-速算扣除數,税率是按年終獎-(50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税所得額”對應的税率。

由於單位發放給員工的年終獎形式不同,個人所得税計算方法也不盡相同。

(二)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超過「5000」元,再發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計算時,除以12找税率,但計算税額時,速算扣除數只允許扣除一次。

(三)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不超過5000元,再發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但可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税所得額。其中“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額扣除規定標準的免税所得(如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後的數額。

(四)員工一個年度在兩個以上單位工作過,只能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税人年終獎計税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納税人可以自由選擇採用該計税辦法的時間和發放單位計算。

(五)員工同一月份在兩個以上單位取得年終獎,可以選擇一個單位的一次性獎金按照優惠辦法計算,從另一單位取得的年終獎合併到當月工資薪金項目繳税。

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税人,該計税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如果同一個人同月在兩個企業都取得了年終一次性獎金,納税人在自行申報時,不可以將這兩項獎金合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獎金的政策;對該個人按規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惠算法。

職員個人若是月收入已經超過了五千元,就必須要按照既定的税率小先繳納税額,由於單位在給職員發放薪資之前,就會扣除掉本應該繳納的税額,故此在現實生活中,很少會出現個人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情形。一旦發現個人沒有納税,此時會判處其承擔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