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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應向哪個法院提起債務訴訟

現實生活中,債務人欠錢不還是常有的現象。而對於債權人來説,在遇到債務人欠錢不還時,是可以通過提起債務訴訟的方式來追回欠款的。此時,債權人應向哪個法院提起債務訴訟呢?為了增加勝訴的可能性,債權提起債務訴訟應提供的證據有哪些?本文將一一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債權人應向哪個法院提起債務訴訟

一、應向哪個法院提起債務訴訟

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提起債務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遞交訴狀。

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債務糾紛官司訴狀可以按照一般民事訴狀的格式書寫。

在事實和理由部分着重寫明雙方當人之間債務關係存在的依據,債權債務關係成立的事實,被告方未履行義務的事實依據等。在訴訟請求部分應寫明請求人民法院判令履行債務的數額及方式等。

二、提起債務訴訟應提供的證據

當事人打債務糾紛官司應圍繞債務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的事實,以及債務內容、債務履行情況等方面提供證據,主要有:

(1)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借條、收據及合同等證據材料,這方面的證據應在起訴時附在訴狀後面一同交給法院。應當注意的是當事人提供的借據等書證應是原件,如果提供不出原件的,則應以其他證據佐證,複製的收據借條等不宜作為證據使用。

(2)原告應提供已將標的物交給被告的時間、地點及物品的數量、質量等方面的證據材料。

(3)原告還應提供被告雖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履行債務或其他違反合同的證據材料。

(4)被告可以提供雙方債權債務關係已經消滅或變更的證據材料。

應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債務訴訟。在發生債務糾紛後,當事人如果要起訴解決,首先便要確定法院管轄的問題,然後寫好起訴狀,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再提起債務訴訟。其中,證據的提供至關重要,因證據的充足與否決定着當事人能否打贏官司。如果您不確定自己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建議您諮詢一下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