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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

民間借貸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

民間借貸訴訟時效過了怎麼辦

1、訴訟時效中止證據的收集

一般來説,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是勝訴權的損失,但不影響法院的接受。在法院接受訴訟後,如果法院發現沒有時效、中止或中斷,法院決定駁回訴訟請求;如果裁定暫停或中止訴訟時效,債權人的債權得到支持。

因此,關鍵是在訴訟之前收集暫停或中斷的證據。如果貸款人在三年內向借款人提出權利要求,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或提起訴訟仲裁等,並且有證據表明這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則時效期限應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可能導致訴訟中斷的常見提醒包括:公告,郵政快件,信件,掛號信,電報,問卷和要求提出索賠的政府文件,以及用於審計報表的詢問函,索賠抵消。當然,在實踐中,確定中斷的有效性需要其他證據的合作。例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公告也要求證明債務人的下落不明。

《民法典》(2021.1.1生效)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債權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人應當如何處理?

如果無法找到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只能尋求其他補救辦法。一般説來,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限內,債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在債務人行使時效權利的情況下,無論是公共救濟還是私人救濟,都沒有適用意義。因此,在下文沒有特別聲明的情況下,債務人不行使抗辯時效的權利。

(一)考慮通過友好協商自願償還或者約定償還。

首先,尋求債務人自願還款。根據中國《民法典》的理論,超越訴訟時效的主張只是債權人的勝訴權,權利不會丟失。如果債務人在訴訟時效後自願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接受債務人的清算,債權人的權利得到滿足;在債務人還清債務後,債務人不得要求債權人以債權人已通過訴訟時效為由退還財產。當債務人償還部分債務然後停止履行債務時,債務人的履約應被視為重新計算訴訟時效的理由。債務人履行部分債務意味着債務人承認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部分未完成的債務。債權人還有權要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無論債務人是否知道債權是否已過期。

其次,債務人與債權人應達成還款協議。債務人承擔、履行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債務清償方案的,認定為“同意”。

(二)如不可能進行談判,債權人可考慮向另一方發出催收欠款通知書。

在訴訟期限以外的期間,信用合作社向借款人發出支付到期貸款的通知,債務人在通知上簽字或者蓋章。它應被視為對原始債務的重新確認,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答覆實際上確認了時效期滿後債務人的法律,即債務人的簽字是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非政府借款的,可以按照信用社的有關做法辦理,並將到期貸款的貸款通知送交借款人,債務人在通知上的簽名或者印章,可以視為對原債務的再確認,受法律保護。

在實踐中,當事人達成還款協議,債務人在收款單上的簽名和原始債務的擔保構成對原始債務的承認(權利)。但是,通過分析可以看出,私人貸款超過訴訟時效後,可用的補救措施並不多,風險也很大。因此,債權人應注意借款的訴訟時效,並使用定期徵收(要求借款人簽署徵收通知書)和寬限期(不超過3個月)來延長訴訟時效。如果發生貸款糾紛,債權人需要準備提起訴訟。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