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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是否必須要手寫

一、借條是否必須要手寫

借條是否必須要手寫

1、如果只有簽字是借款人所寫,其他內容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寫,借條又由出借人持有,一旦出借人在借條中增加、更改一些內容,很難判斷是否是後來增加或更改的。

2、不管是打印還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寫,如果借款人在簽字時寫得不清楚或故意做手腳,事後借款人不承認簽字為其所寫,要通過鑑定來確認簽字時,兩三個字有時很難成功鑑定為借款人所籤。

3、如果借條不是借款人在出借人面前書寫並簽字的,那不排除不是借款人親筆簽字的可能,借款人藉機不承認借條,後果就很嚴重了。

二、借條中如何約定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而且,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若是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出前述四倍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可依據舉證責任,參照前述四倍限度內的標準計息。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借條是否必須要手寫?當然不是,雖然很多時候我們看到在進行借貸的時候,當事人都是手寫的借條,但在這方面法律中沒有明確要求只能採取手寫的方式打借條,因此,當事人也是可以通過打印的方式來寫借條的,但需要注意,此時最後的簽字蓋章必須是當事人親自作出,而不能一起採用打印的方式進行。

標籤:借條 手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