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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還一部分錢重寫借條是必須的嗎?

一、借錢還一部分錢重寫借條是必須的嗎?

借錢還一部分錢重寫借條是必須的嗎?

1、借錢還一部分錢重寫借條不是必須的,若是不重寫的,可以要求債權人出具收條。

2、借款日期到期也不一定要重新寫借條,但是這個時候債權人必須要書面向他追討包括但不限於發律師函催告還錢、到法院起訴主張權利;但是如果不催告的話,債務可能會過訴訟時效。一定要在3年之內協商解決好債務糾紛,不然可能追討就沒有法律的支持了。

二、借錢還一部分剩下的錢如何寫起訴書

1、起訴要求對方償還剩餘的部分欠款,這屬於民事訴訟。民事起訴狀的基本寫法,內容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個人信息、起訴事由、原告的個人訴求,等等。一般使用A4辦公複印紙張比較妥帖,鋼筆書寫或打印均可。

2、民事訴狀的基本內容:

第一部分,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等基本個人信息(原告在先,被告在後)。

第二部分,寫清基本訴求(例如:請求法院判決支付欠款)。

第三部分,寫清基本事實和理由。

第四部分,寫明呈訴法院名稱並由原告簽名和起訴日期(年月日)。

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債務關係在建立時,一般都是會約定明確的還款日期的,若是在期限屆滿時,對方的經濟能力有效,在協商一致之後,也可以允許只還一部分,此時債權人需要出具收條,若是不出的,那麼就需要將之前的借條交給債務人,同時提出重新寫一份借條的請求。

標籤:借錢 借條 重寫